解释:这是一个秘密
IE 解释了政府对信息进行分类的过程,以及官方保密法和 RTI 法之间的关系。

政府已成立一个小组,根据《信息权法》对《官方保密法》进行调查。 这个网站 解释了政府对信息进行分类的过程,以及两种法律之间的关系。
官方文件是如何分类的?
根据信息的敏感程度及其披露对国家安全的影响——这可能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到简单的损害——它们是 (i) 绝密、(ii) 机密、(iii) 机密和 ( iv) 受限。
最高机密适用于未经授权披露可能会对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造成异常严重损害的信息。这个类别是为国家最亲密的秘密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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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是指披露可能对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给政府造成严重尴尬的信息。它用于非常重要的事情;是通常使用的最高分类。
机密是指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损害国家利益、可能使政府难堪的信息。
Restricted 适用于仅供官方使用的信息,除官方目的外,不得向任何人发布或传达信息。
不需要安全分类的文件被视为未分类。
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它们是根据内政部发布的部门安全指示决定的。尽管活动人士根据《信息权法案》要求提供信息,但 MHA 尚未披露分类标准。 2010 年 9 月出版的中央秘书处办公程序手册(第十三版)详细说明了如何处理机密文件,但没有提及文件的分类标准。绝密文件不会低于联合秘书级别;机密文件不会低于副秘书长级别。
什么是解密?
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根据 1993 年《公共记录法》和 1997 年《公共记录规则》,记录创建机构应通过办公命令授权不低于印度政府副部长级的官员评估和降级由印度政府维护的机密记录它。被认为适合永久保存的解密文件将被转移到国家档案馆。每五年对文件进行一次审查,通常情况下,超过 25 年的文件会转移到国家档案馆。有些文件没有发送——例如,虽然数百个与总理办公室和内阁秘书处有关的文件已转移到国家档案馆,但与 1974 年 Pokhran 核试验等问题相关的文件由 PMO 保留。工会政府最近表示将审查《公共记录法》。
《官方保密法》和《知情权法》如何统一?
2005 年的 RTI 法案明确指出,如果与 OSA 发生冲突,公共利益将占上风。 RTI 法案第 8(2) 条规定,尽管 1923 年《官方保密法》有任何规定,也没有 RTI 法案第 8(1) 条允许的任何豁免,但公共当局可以允许访问信息,如果公开披露的利益大于对受保护利益的损害。
在 UPA-I 任职期间,由 M Veerappa Moily 领导的第二个行政改革委员会提交了报告《信息权:良好治理的万能钥匙》,该报告称应废除 1923 年《官方保密法》。但政府拒绝了该建议,称 OSA 是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的间谍、不当拥有和传播案件的唯一法律。
ARC 还建议修改部门安全指令,并且通常情况下,只有此类信息才应被赋予安全分类,该分类符合 RTI 法案规定的免于披露的条件。但政府表示,不可能根据 RTI 法案的各个部分对文件进行分类。
那么,现在情况如何?
透明度法的实施一直面临障碍。根据 RTI 法案进行的查询通常会收到陈规定型的回答,例如,必需的文件本质上是敏感的,披露该文件不会满足公共利益。有时,政府当局根据 RTI 法案第 7(9) 条要求豁免,辩称收集信息需要额外的人力。在其他情况下,他们声称所寻求的信息太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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